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安置区管委会,县直及驻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是中国红十字会系统的一个品牌筹资方式。根据省红十字会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2024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冀红业字〔2024〕2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张政办函〔2024〕4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主题、原则和募捐范围、捐款用途
(一)活动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主题:捐献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爱心。
(三)活动原则: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募捐金额不设标准,重在参与。
(四)募捐范围:全县范围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驻县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五)捐款用途:募捐善款主要用于:开展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助老及特殊群体帮扶等人道救助项目;鼓励捐赠单位定向用于帮扶村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实施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项目;用于县内外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紧急救助灾区群众;开展对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宾馆等场所应急卫生救护培训;加强救灾备灾仓库建设和救灾备灾物资储备;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建设、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事业发展支出等(有明确捐赠意愿的按捐赠方意愿使用)。
二、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宣传动员、积极募捐,及时跟踪调度,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
(二)各部门单位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意义,精心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社会责任感,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捐赠热情,为募捐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按照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直各系统募捐工作,由本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募捐收缴等事宜;县直各部门所辖企事业单位由各部门负责;驻县各部门、各单位,由本部门、本单位统一负责动员发动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活动时限组织好募捐各项工作。
(四)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捐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县红十字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接收“博爱一日捐”活动中募集的资金,并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款票据。募捐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在相关信息平台公开募捐信息,提高捐款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其他事宜
请爱心人士及各单位均以对公银行电汇形式上缴“博爱一日捐”募捐款(汇款时注明单位名称及“博爱一日捐”募捐款),捐款接收单位:尚义县红十字会;地址:尚义县卫生健康局前院二楼(旧疾控楼二楼);户名:尚义县红十字会;开户行:张家口银行尚义县支行;账号:474029863200015;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0313-4332535。
尚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7 月 24 日

冀公网安备 13072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