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及时更新城乡基准地价,保持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成果的现势性,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1号)和《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县开展了尚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更新工作。已按有关规定举行了成果听证,并通过了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依据尚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常务会议〔2026〕1号)精神,尚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成果将于公布之日起执行,现将该成果予以公布。同时终止执行2021年的尚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成果。
公布内容:
1.《尚义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尚义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
3.《尚义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4.《尚义县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01尚义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jpg

02-1尚义县城区商服用地标定区域与标准宗地布设图.jpg

02-2尚义县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区域与标准宗地布设图.jpg

02-3尚义县城区工业用地标定区域与标准宗地布设图.jpg

03尚义县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jpg

04尚义县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jpg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执行《尚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更新工作成果》的公告.pdf

冀公网安备 13072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