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残疾人评定工作,提升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理残疾人证,经研究决定,在固定时间、地点开展残疾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尚义县户籍、符合国家肢体残疾标准、自愿申办残疾人证或到期需换证的居民。
二、评定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周四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夏季 14:30-17:30/冬季 14:00-17:00
·地点:县医院门诊部三楼“肢体残疾评定门诊”
三、评定流程
1.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张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照
·相关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出院小结、CT/MRI报告等)
·《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到县残联领取)
2. 医院办理步骤:
·在门诊大厅挂评定医生号,按序等候。
·携带上述材料至门诊三楼“肢体残疾评定门诊”完成评定。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尚义县医院
2026年1月9日

冀公网安备 13072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