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根据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 办公室年初制定的抽查计划,决定对全县苗圃企业组织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为了确保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2023年6月1日(含)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全县苗圃企业。
三、企业信用风险等级
本次双随机抽查是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数据(分A、B、C、D四个风险等级)导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通用标识" 模块进行分类标注。其中:A风险按0%比例抽取,B风险按10%比例抽取,C风险按0%比例抽取,D风险按0%比例抽取。
四、抽查实施主体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抽查内容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中有关事项。
六、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 "一企一表" ),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
1.牵头部门及各联合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监管职责,负责对本次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本部门选调其他专业执法人员协助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也是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在出示执法证件后,检查人员填写 "一企一表" ,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检查人员通过 "冀上双随机" APP当场录入检查结果,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 "一企一表" 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全县联合抽查,是全县推行重点领域监管工作的主要举措,是我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组织抽查工作,细化抽查程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次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做好此次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广播宣传媒介组织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抽查工作,形成社会共治。
(三)做好总结上报。抽查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此次抽查工作总结。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日

冀公网安备 130725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