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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残助孤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尚民〔2021〕9号     

尚义县民政局
关于助残助孤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助孤服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 "双创双服" 活动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生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市民政局方案要求,结合我部门职能,特制定我局2021年助残助孤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化孤残人员保障,确保孤残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到位、标准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将符合条件的孤残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金、临时救助、残疾人 "两项补贴"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等补助补贴资金,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养尽养、应帮尽帮。
二、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一)精准认定孤残对象。社会救助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指导乡镇开展摸底排查,重点对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人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核查,对孤残群体保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对每一类人员要录入河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二)落实救助供养政策。社会救助股及社会事务股要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生活费。依据省厅相关政策要求,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采取 "单人保" "刚性支出扣除" 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通过社会救助基金予以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孤残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养尽养、应帮尽帮。
(三)加强孤残救助供养资金保障。相关科室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严格落实低保金分档发放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金、临时救助、残疾人 "两项补贴"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补助补贴资金,确保各项救助制度稳定运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3月10日前)。各乡镇按照省、市、县民生工程总体部署要求,制定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员,确保责任落实。
(二)精准核查阶段(2021年3-5月底)。对城乡孤残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采取入户走访、系统核查、定期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摸底调研,逐一摸排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孤残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
(三)细化、落实政策阶段(2021年6月底)。落实好省厅低保、特困认定办法,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乡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开展调研,摸清群众诉求,有针对性采取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8月底)。对各乡镇孤残困难群体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和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力度大、保障政策落实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9-11月底)。对助孤服务工程进行全面总结,呈报省民政厅、市、县 "双创双服" 活动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衔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李锦宇任组长,分管领导靳树生任副组长,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乡镇也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孤残困难群体救助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二)完善问责机制,加强专项治理。开展 "低保专项治理" 行动,排查解决孤残等特殊群体 "错保" "漏保" 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总结提炼亮点,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在对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处理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掘亮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孤残困难群体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的知晓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执行能力,确保孤残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绩效考核。依据省民政厅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孤残困难群体救助供养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等作为年度对各乡镇考核内容。按照市、县 "双创双服" 活动办相关考核要求,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统计、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助孤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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